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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人徐友兵律师在讲座中(摄影:王继民)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,并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,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。制定和实施物权法,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,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对于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,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,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,认真实施好物权法。 《物权法》颁布后,今海瑞律师事务所认识到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,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物权法专题学习。今天上午,进行了第一期专题学习。这期专题学习的主题是关于物权法的制定、物权法总则。该主题由事务所合伙人、副主任徐友兵律师主讲。在讲座中,徐律师结合对物权法的认识、物权理论的发展、物权法制定的过程、物权法的规定、律师实务,对本主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。讲座与律师实务密切相关,内容生动、资料翔实。在讲解过程中,不时引起大家的热烈讨论,讲座获得了圆满成功。 根据事务所的要求,全所所有工作人员要抓紧时间、集中精力,学习、熟悉这部法律,弄清其基本条文和内容,理解其内涵,把握其实质,并准确熟练的应用于实务,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 |